文书鉴定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7-13 点击:98
文书鉴定指运用专门知识,根据鉴定人的经验,并结合测量、检测的结果, 通过综合分析评断,对各类可疑文件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性质、状态、形成过程等进行的专业判断。文书鉴定的任务是揭示文书物证与特定人以及可疑客体之间的关系,为进一步判断文书物证是否为伪造、变造提供客观依据。
鉴定范围:
①笔迹鉴定
指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性在书写的字迹、符号、绘画中的反映,通过检材与样本笔迹的比较、鉴别,从而确定文件物证书写人的专门技术。笔迹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书物证上争议笔迹或签名的书写人作出科学判断,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是否为伪造、变造提供客观依据。
②印章印文鉴定
简称印文鉴定,指根据印章在制作、使用、保存过程形成的印面材料和结构特性在印文中的具体反映,通过检材与样本印文的比较、鉴别,从而确定文件物证上印章印文真伪的专门技术。印文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书物证上争议印文与真实印文是否由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作出科学判断,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是否为伪造、变造提供客观依据。
③涂改、添改、篡改文件鉴定
篡改文件鉴定狭义上又称变造文件鉴定,篡改的定义通常解释为在真实文件的基础上,采用涂改、添改、挖补、拼凑、移植、刮擦等方式,改变、歪曲文件真实内容、形态的行为。篡改文件鉴定就是判断文件是否被篡改的技术。篡改文件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书物证是否被篡改、变造作出科学判断,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提供客观依据。
④朱墨时序鉴定
指对印文与文字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判断的专门技术。印文与文字先后顺序鉴定的任务是对印文与文字先后顺序作出判断,进而为判断文件物证的真实性、有效性提供客观依据。
委托鉴定要求:
中心接受公检法及个人文书鉴定委托,相关送检材料均需原件,具体要求如下:
1.笔迹鉴定:
(1)检材:原件;
(2)样本:原件,至少三份以上,应为案前样本,如不能提供,需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通过的与检材字迹速度相近、写法相同的实验样本。
2.印章印文鉴定:
(1)检材:原件。
(2)样本:原件,要求盖印清晰,与检材印文最好为同时期盖印。如需前往工商局或其他地方调档,需法院出具协助调查函,当事人需缴纳鉴定人员的误工费及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